那时候我才大二,对未来还没有任何明确的想法,只是抱着消遣的心态开了这本书,却没想到一万多字的时候签了约。 那个时候其实犹豫过要不要签,因为这本书我没有做任何准备,也不知道我之后会写成什么样,但对写作的喜爱还是让我决定签了。 既然决定做一件事,就要把这件事做好,开始那段时间我一直是这么想的,所以我很努力的每天绞尽脑汁想剧情,想我该怎么写,每天下课吃完饭回到寝室第一件事就是码字,生怕断更,但是这种情况到上架之后,就渐渐维持不住了,大二的课很多日程几乎是满的,我码字又很慢,一章两千字我就得写一个半到两个小时左右,四千,意味着我只每天除了上课和吃饭洗漱时间,我就没太多其他自由时间了,尤其是卡文的时候,花的时间更多,每天晚上看着时间一点点向十二点逼近,我的心就越来越慌。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在夏族的安阳行省,有一个很小很不起眼的领地,叫雪鹰领! 故事,就从这里开始! 继莽荒纪吞噬星空九鼎记盘龙星辰变寸芒...
从高山晕倒的那一刻开始,世间多了一个医门传人。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,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,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,陆地延伸到哪儿,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,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...